强世功:先确立人生基本信仰 再谈法律职业伦理

强世功:先确立人生基本信仰 再谈法律职业伦理

 

【中国法学家访谈录按】强世功教授求学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末,初执教鞭于二十一世纪初。不仅接受了八十年代思潮的洗礼,也见证了九十年代思想的转型。在这篇访谈录中,他分享了自己求学与研究的心路历程。作为 2000 年前后新一代法律学人的代表,以自身的学术经历映射了中国法学研究近三十年的变迁。席间所谈所感,也许有助于饱受「没有意义」非难的青年学子们找寻自己的灵魂秩序。

 

强老师,您好!您是我们这批采访的中青年法学家里比较年轻的一位。首先想问您,考大学时报考法律系的想法和感觉。

 

1986 年毕业于陕西横山县中学。当时,陕北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地区。明代的李自成就出自横山县,后来又出了高岗,都是因为贫困而造反的。当时填高考自愿,没有什么可以参考的。首选的不是专业,而是城市。我那个高中,往届考的最好的都在西安,比如西北大、陕师大和西北政法就是最好的了。我自己唯有一个想法,就是不想上陕西的学校,但是去哪儿,也不清楚。你们也知道,高考填志愿就像一场冒险,如果第一志愿太高不能录取,可能就要落入第二批学校。比我高一届的有位师兄叫柳蔚,我和他不熟悉,但至今记得他的名字。他本可以稳稳当当考上西北大学,但他估计高了点,第一志愿报了中国人民大学,结果未能录取,连西北大学也没有上,去了西安一个二类学校。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教训。但也因此我知道有中国人民大学这个学校。我是全校差不多最后一个填志愿的,一直很犹豫,北大不敢报,报西安的学校不甘心,于是就报了中国人民大学。其实对人民大学我也一无所知,只是由于柳蔚的教训,我记住了这个学校。至于报什么专业,也没有想法。其实,当时人大最强的是经济类专业,工业经济、农业经济、计划系、统计系等都有,我对这些专业毫无了解,经济学这个概念在当时非常陌生。于是,我就报了法律专业,纯粹是偶然。

 

高考报志愿的这种创造性和偶然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谓人生,就是这样大大小小的冒险构成的,而这种开放性和创造性给人的自由留下了空间。但其实一个人并不能真正把握自己的自由,因为这个自由背后可能是虚无,可能是一种我们说不清楚的力量所左右,这就是人们所谓的命运。我从小并不是学习最好的学生。可从小学到初中,我看着周围那些学习最好的学生由于种种偶然的因素而中断学业,而我自己也由于种种偶然跌跌撞撞走过来。因此,我常常想,在这种人生的偶然背后,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必然呢?这样一种思考有助于我们建立一种真正的平等观,即他人的生活本来也可能是你的生活。他的幸福和痛苦,也是你的幸福和痛苦,因为原本就没有一个「你」。

 

进人大法律系以后,您的第一感觉是什么?

 

那时,我觉得进的是人大,而不是进了法律系。当时整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职业和法律学科在社会上和校园中没什么影响,和现在的情形完全不同。法律究竟是干什么的,也不清楚,只知道有法官和律师。

 

当时,人民大学被看作是「第二党校」,因为它的传统是陕北公学校,马克思主义和计划经济是其思想和学术基础,这在 80 年代显然无法适应新的时代要求,这恰恰与北大形成明显对照。虽然人大距离北大不过几千米,但思想意识完全不同。我的同屋许宏中来自云南,他有一个高中同学曾曦在北大法律系。他常常到北大去玩,北大的风潮就是出国留学,到处是托福班。可我们人大的同学都不知道出国为何物,也没有出国的意识。我的理解是,在北大,你觉得西方世界就在你眼前,可在当时的人大,你觉得西方世界离你很遥远。这种心理差距无疑影响着一个人的眼界和未来发展方向。由于受到了北大的感染,许宏中回到宿舍就多了一本托福单词书,每天开始背单词。我们大家就送了他一个外号「许托」。当然「许托」和我们大多数同学一样,并没有参加托福考试。

 

今天,虽然人们越来越强调专业,而我仍然认为,对于本科生而言,第一重要的是学校,学校的传统和风格往往奠定了一个人的人生品格和精神气质。

 

您在本科时期,印象最深刻的老师是谁?

 

八十年代的氛围比较活跃,大家热衷于讨论文化的话题,再加上当时法律类的书也很少,一没法条,二没理论,上课一点意思都没有。因此我从大二开始就基本不去听课了,一般就去图书馆看书,看的也自然不是法律书。后来赵晓力叙述南大的生活,也把学生分成「课堂派」和「图书馆派」,我们都属于后一类。因此,就学术而言,当时人大法律系里对我影响大的老师,倒真的没有。后来,我认识了梁治平老师,也是读了非法律刊物《读书》之后才知道我们系有这样一位老师。不过在大一上课阶段,有几个老师给我的印象很深。

 

比如给我们讲《中国革命史》的是一位党史系的老太太,为了防止学生逃课,从第一堂开始,她就把我们的座位按照学号固定下来,「一个萝卜一个坑」,你就没法逃课了。她上课就是念讲义,让我们拼命记笔记。由于她念得很快,一节课下来手都写酸了。不过从此之后,听课做笔记的功夫练出来了。

 

再比如,给我们上刑法总论的是黄京平老师。他的板书写得很详细,很标准。他很严肃,下课后,一支接一支抽烟,我们基本上不敢问问题。他考试的办法很绝,把课程内容分为 30 多道题,采取抽签口试。有一个同学平时学习很好,可抽了一道偏僻的题,结果考试没有及格。

 

那么您那时看了哪些书呢?

 

那时,大家看的书基本上一样,西方哲学之类的东西居多。影响比较大的当然是《走向未来》丛书,出一本我看一本,也不管和专业有没有联系。还有《读书》杂志以及甘阳和刘小枫在三联书店主编的丛书,还有李泽厚的三本「史论」及其批评者刘晓波的著作等。法律类书籍也因为受到梁治平的影响,主要是一些法律史的书。我的本科论文就围绕达维德的《当代法律主要体系》展开,讨论比较法与文化的问题,后来全文发表在《法律科学》。

 

那您读的这些书,是自己自发地产生兴趣,还是受到社会潮流的影响?

 

这两个因素本身是相互联系的。大学时代是求知欲最强烈的时候,因为你渴望自由阅读,发挥自己的想象,而那个时代知识界讨论的问题自然吸引你阅读。但是,没有人指导你读书,你只能自己探索,当然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我在图书馆里读书的过程中,慢慢发现一些和我一样爱读书的同学,就彼此交流经验。

 

有一次,我遇到哲学系的研究生学生。让他给我推荐一点哲学的书,他说康德的书是一定要读的。于是,我就找来康德的书,从第一批判读起。那时,我几乎不去上课了,每天早上都在图书馆,一个上午只能读三两页,还不知道他说什么,读不懂就一个字一个字抄下来。这样读了很长时间,一无所获。

 

所以,后来我看到有老师给学生推荐的书单,把商务的汉译名著统统写上去,就知道这在蒙人。要么自己本来就没有读,列出来只是显示学问和品位;要么根本不知道如何引导学生读书。直到我后来参加读书小组,并自己组织读书小组,才模糊知道如何引导不同背景的学生阅读经典。

 

既然经典读不懂,就采取新的方法读书。如果喜欢一个作者,就会把他的书都找来看。比如,我差不多看完弗洛伊德和弗洛姆全部中文著作,直到读厌了。这样的乱读,无疑是一种最大的消耗。既没有系统的知识,也不懂思想家的问题意识。因此,直到博士时代,我才开始慢慢学会读书。也是由于我自己的经验,我觉得一个合格的老师就应当学会如何指导学生读书。

 

您就学于八十年代,那是一个我们现在的大学生十分向往的时代。您那时有哪些记忆深刻的事情?

 

80 年代的文化思考对我们产生了很大的冲击。经常在食堂门口看到有人站在桌子上朗诵自己的诗歌,一打听是一个外地的无业人员。还有人在食堂门口挂出了布单,上面写了很多的数学运算,说是挑战陈景润,一问是一个外地小学数学老师。「礼失,求诸野。」大学刚刚复兴之后,中国知识的储备其实在民间,直到今天,我们在互联网上依然看到许多有思想深度的民间学者。

 

在这样的文化思想氛围中,自然产生了骚动不安,youxing就成了家常便饭。比如 86 年刚入学那一年,大冬天刚刚下过雪,北京大学youxing队伍过来了,在人大门口喊了半天,只有少数人去了,大多数围观看看热闹。我跟着同班的一位同学一直走到白石桥,冻得实在不行了就回去了。从此,宿舍「卧谈」的话题就是「酱缸文化」、马克思主义、民主等。现在想来,我们其实什么都不懂,不懂思想、不懂社会、不懂人生,只是争论一些空洞的概念,消耗无尽的热情。

 

其实,年轻学生需要老师的引导。可班主任的苦口婆心没有用,大家需要的不是父爱或母爱,而是精神的导师。可知识界给我们的依然是这种贫乏的、启蒙式的空洞概念和口号。所以,当我后来读到斯特劳斯时,就明白他为什么将启蒙理性主义看作是虚无主义的根源。应该说 80 年代的理性主义背后就是精神无所着落的虚无主义,这种虚无主义一直持续到 90 年代,变成了一股强劲的后现代思潮。

 

您现在回顾那时的文化思潮,是怎样评价的呢?

 

年轻人总要有血气。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讲青春固有的血气,有一点无知,有一份残酷,但却是一种生命最自然的伸展方式。不同于对 80 年代以来对文革的理性主义反思和批判,姜文对文革时代展现出人性中血气的高贵充满了怀念,这颇有一点尼采的味道。可惜中国的文化评论没有从哲学意义上讨论姜文的这部电影。

 

有人说,一个人年轻时如果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要么缺乏思想,要么缺乏道德。一个年轻人不能对社会的不公平无动于衷,不能对社会的丑陋熟视无睹,不能缺乏反抗精神和献身精神。学生就是学生,就像在阿兰·布鲁姆的眼中,是一群充满血气、精力旺盛、思维单纯、天真幼稚、对未来充满玫瑰色幻想的「野蛮动物」。

 

问题恰恰在于教师如何去教育和驯化这群「野蛮的动物」,使得他们具有教养,具有理性,更理解政治和现实,思维更加细密和复杂,头脑更加冷静和富有韧性。然而,80 年代的问题恰恰在于知识界的教师群体本身没有经过思维的驯化,也处于「野蛮动物」阶段,一个 40 岁的知识分子的思想和一个 20 岁大学生思想没有什么区别,于是大学中缺乏制约和平衡这种「动物本能」的群体。这其实反映了当时知识界的在学术和政治上的不成熟。通过这个时代,应当反思一下学术与政治的关系,学者不应当直接卷入政治斗争中,变成政治中的党派分子。这其实也是我后来特别推崇韦伯的「学术与政治」一文的原因。

 

如果从学术或者知识的角度看,八十年代中国知识界无论对西方,还是对中国的研究和理解都非常肤浅,知识的匮乏是缺乏理智的重要原因,以至于知识界把一种激情或情绪所左右。后来读到柏拉图《理想国》中关于心灵构成中理智与激情的讨论,也就特别能理解「无知者无畏」,反过来说,「无畏者许多是无知者」。因此,《理想国》应当成为每个大学生的必读书,这也许是驯化野蛮激情的有效工具。当然,这种状况也和特定的历史背景有关,八十年代的精神状况是对文化革命的本能反弹,其实以另一种延续了文化革命的精神,更远地说,这其实继承了源于五四运动对儒家文化的革命态度。五四一代由于对中国局面的彻底失望导致了激烈的文化反弹,八十年代也是对革命失望引发了新一轮文化情绪反弹。

 

90 年代,这个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概念。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汪晖、陈平原等推出《学人》刊物提出的区分「思想」与「学术」,学术问题和知识问题被带进来。后来,邓正来推出《中国社会科学》强调学术化、知识化、专业化和本土化。这个时候,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由此到来社会科学的兴起,有助于用社会科学的知识传统来驯化「野性的思维」。因此,80 年代和 90 年代在学科和精神气质上完全不同。

 

那时,知识界的情绪好象和大学生差不多。有的思想也不成熟,有的被迫害了几十年,突然有一种反抗的情绪。

 

我们现在回过头会怀念八十年代,有的人也会怀念七十年代,认为那是一个感情最纯真,最具有奉献精神的时代。其实 90 年代比 80 年代更为丰满、厚重、成熟和多样化。比较之下,80 年代显得太单薄了。

 

八十年代有您所说的不成熟的一面,但是也有实践的热情。而进入九十年代以后,这种热情似乎被逐渐消解了。

 

这首先要理解知识和大学的功能。在欧洲历史上,后罗马帝国时代出现了一个权力多元中心的格局,大学和教会一样,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权力中心,也就是培根所为的「知识就是权力」。大学的自由精神由此而来。但是,民族国家兴起之后,大学越来越整合到现代国家的治理过程中,社会科学由此而兴起。这样,大学就在人文思想的社会批判与社会科学服务于社会治理之间徘徊。

 

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还是五四运动以来的近代思想繁荣,都是在政治权力严重削弱、政治秩序需要重建的时代才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百家争鸣对知识界可能是好事,就政治和社会而言,可能不见得是好事情。罗马帝国时代没有产生多少学术和思想,可欧洲百姓享受了千年和平。

 

在知识与权力的这种变动关系中,我们看到 80 年代的差不多是一个知识挑战权力的时代,一种直接的外部挑战。但在 90 年代之后,知识与权力之间存在一种互动,一方面是相互抵制、另一方面又相互利用。比如经济学与市场改革、社会学与社会治理、法律与司法改革和法律职业等等。这样一个图景当然简单化了一些。但是,这涉及到了国家治理转型的核心问题,即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80 年代,由于全能主义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使得「社会」被乌托邦化了,有时市场、社会被推上神坛,成为批评国家和政府的基础。90 年代提出「国家与社会范式」总结并持续了这种批判。但是,90 代国家经历了全面的治理转型,社会与国家关系不是一个对立关系,而是一个合作关系。

 

比如市场,什么是「市场」?市场就是不受节制的经济权力,而今天的政府已经和这种经济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什么是「社会」?社会就是强者的支配,诸如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和黑社会等等,中国推动基层民主 20 多年,最后连一直信奉民主的人士也产生了怀疑。什么是「法治」,就是将实质非正义加以合法化的所谓「程序正义」,比如用正当程序的概念来掩盖各种非法勾当,今天重庆的「唱红打黑」不也同样面临着程序正义的挑战。

 

1999 年我博士毕业时,写了《惩罚与法治》的论文,放了十年之后,我基本没有修改就直接出版了,反而更有时代的针对性。经过司法改革的十年之后,我们更能看出法治的本来面目:一种隐蔽、迂回的现代治理术。

 

在这种背景下,如果说 80 年代的批判矛头指向国家和政府,那么,90 年代以后,批判矛头应该指向社会、市场等等。这种分歧构成了 90 年代之后「自由左派」与「自由右派」论战的根源:即自由左派希望用国家这种每个公民公平参与的抽象权力来遏制和平衡来自市场和社会的强制;而自由右派则希望把市场和社会的强制力量上升为国家力量,或者用国家力量来保护市场和社会的强制。

 

其实,早在 80 年代的文化批判中,就有一个内在的分歧。一种是表面上的政治意识形态批评,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另一种是视野更大的针对现代性本身的批评,刘小枫《诗化哲学》就代表了这样的趋向。后一种批判其实在 90 年代之后才具有现实的针对性。然而,90 年代反而丧失了这种批判精神。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讲,90 年代虽然在知识上比 80 年代丰富,但在精神上可能比 80 年代贫瘠。当知识在驯化「野性的动物」时,要当心的是不小心阉割了动物的野性本能。同样,80 年代试图用启蒙时代的自由主义思想来否定马克思主义,而 90 年代之后,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才真正展现出来。

 

您大学时其他印象比较深的其他事情还有吗?

 

除了游行,就是崔健的摇滚乐。代表了整个八十年代的一种风貌。还有就是大量的讲座。基本就是这三部分。那时没有市场的概念。大概 88 年底就出现了市场。有的同学做起小生意,在楼道里摆起小摊。有班上有一个来自上海的同学,不读书了,去做生意。我记得很清楚,他对我们说:你们学法律干什么?毕业了不就当个小法官、小律师吗?有什么意思?他在宿舍门上钉了个某某公司的牌子,进进出出似乎在倒卖货物。这对于我们从农村来的同学,似乎不可思议。当然,我们也卷入了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我自己就曾经卖过高考复习题之类的东西。

 

那么您考研是什么想法?您当时考上法理学专业,在北大这个氛围中,有什么新的感受?

 

90 年毕业,那一年是不能报考研究生的。我就回陕西老家,工作了三年。那时,规定必须工作两年后才能考研。92 年考了人大法律系,未能被录取。第二年干脆就考了北大法理专业。

 

93 年入校,真正思想发生转变是在 94 年。之前我的思考依然是八十年代的惯性,关心法律文化、西方法哲学、自然法等问题。94 年以后接触到经济学和社会学,进入到了「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受社会学影响比较大。我后来硕士博士论文做的都是法律社会学方面的课题。

 

在本科时候,最有精力、最想读书、甚至享受禁欲主义的苦行来安心读书,但很遗憾,我没有遇到能指导我思考和读书的精神导师,自己摸索了半天还是不知所以。这让我想起《神曲》的开始:「就在我们人生旅程的中途,我在一座昏暗的森林之中醒悟过来,因为我在里面迷失了正确的道路。……踏进人生迷误的森林去的青年不能走正确的路,除非有一个已经走过这条路的长辈指点给他看。」

 

研究生的时候,非常幸运地遇到一批好的老师,彼此也比较平等。像苏力、梁治平、贺卫方、邓正来、季卫东、夏勇、高鸿钧、张志铭等等。尤其是我参加了「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形成一个小的学术共同体。大的氛围是,九十年代引进了经济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经济学差不多就是林毅夫、樊纲、张维迎等年轻学者带进来的。还有一个就是社会学、人类学领域,比如王铭铭、孙立平等人,跨学科的交流对我影响非常大。

 

更幸运的是,博士开始和赵晓力、郑戈以及外系的李猛、应星、吴增定、渠敬东、张旭等一批朋友组成了读书小组,赵晓力称之为「无形学院」,这其实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友爱共同体」。朋友之间的激励和对话是相当重要的。我其实特别注意我们同一代人的思考。(麦读君注:程啸老师在法律人如何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中也提到「学而无友则孤陋寡闻」)比如李猛在 1998 年写的「论抽象社会」一文,我精读了数遍。每次教法律社会学课程,都作为学生的阅读文献,可是直到去年给研究生上法律社会学课时,我再次重读这篇论文,我才觉得似乎真正理解了李猛这篇文章的真正意图。理解一个朋友的思考,我差不多用了 10 年的时间,你们也就能明白为什么赵晓力说「李猛是我们一代人的老师」。

 

您当时读研的时候,就已经立志从事教学研究吗?

 

那时不一定想的如此明确,但基本上按照这个方向走。吴增定有句话,大体是说,如果真的需要养家而不做学问,他就不做学问了。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学问。如苏格拉底所言,哲学是一个生活方式。做一个能养家的好丈夫或好父亲,也是在践行一种哲学思想。后来的哲学家们把哲学变成了书斋学问,其实背离了哲学之道,古人讲「知行合一」,批评不识大体的「陋儒」,很有道理。

 

您从那时到现在,在法理学界内有哪些基本的观点?

 

对这个问题,梁治平老师有一句话很重要的。我进入「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之前,已经在《中国法学》上发表了文章。研究生一年级就在法学界最高期刊上发表文章,一定很开心吧。但梁治平对我说了一句话:你读的东西,一定要比你的目标更高。换句话说,如果以《中国法学》为目标,肯定水平比上面的文章更差。所以,我参加「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以后,基本不再看当时的法学期刊,因为我的问题可能不是当时这些刊物所能容纳的。

 

当时邓正来办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中国书评》,包括当时其他一些刊物,成为我们阅读和写作的标杆。当然,今天的刊物已经和以前很不同了。知识精英已经从体制外进入了体制之中,连邓正来也到了复旦。因此,对于本科或研究生教育,最重要的是培养起思想和学术地眼界、品味和鉴赏力,要明白什么是真正重要的,真正好的,哪怕「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因此,在读书时代培养的阅读品味虽然不能说决定了将来的水平,但至少影响了未来发展的趋向。

 

我在博士阶段很少在法学刊物上发表文章,只在《比较法研究》上发过。当时认为,超越传统法学模式最好的刊物就是《比较法研究》,这是我唯一认真阅读的法学刊物,再上面发表文章,也是为了感谢和纪念。我当时文章主要发表在公共刊物上,希望自己能把视野放到公共知识界,而不局限于法学领域。

 

您认为,国内的法理学和国外研究水平的差距体现在哪里?

 

很难做一个总体的判断。应该说,法理学界,中国和西方面对的问题不一样。欧洲情况我不熟悉,我比较熟悉的是美国的。美国法理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帝国核心地带的法理学,就是美国本土的法理学,主要都围绕着最高法院。所以我经常说,如果不了解美国宪法,就不了解德沃金在说什么。说到底,美国法理学界讨论的问题一方面是围绕着最高法院保守派和自由派对于宪法的解释而展开;另一方面也此也围绕司法的职业主义或形式主义与回应社会的法律现实主义或法律社会学思想之间的「钟摆」运动。美国法理学的第二部分就是帝国边陲地带的法理学,就是美国在第三世界搞的法律现代化理论,包括法律与发展理论,法律移植理论,法律多元理论等等。

 

我们中国的法理学从 80 年代以来,大体上从美国的帝国边陲的法理学问题开始的,比如法律现代化问题、法律移植问题、法律文化问题,法律多元和法律发展问题。所以,如果中国法理学与西方接轨的话,在这个领域是接轨的,这也证明中国其实处于美国这个全球帝国(现代性帝国)的边陲地带。所以,我那时对美国的 Law and Society Review 上的所讨论的问题一点都不陌生。我甚至认为,苏力讨论的法律多元和本土资源问题,比美国学者 Merry 等人的讨论要更深入,因为苏力是一个思想者,而后者大多数是美国法学院中的普通教授。

 

在博士毕业开始,我的研究有一个转向,对美国宪法问题的研究。其实,也就是从帝国边陲问题转向了帝国的核心问题。我 2001 年在美国访问的时候,和美国的法律社会学或人类学的学者有些交往,参加完 2002 年温哥华的北美法律与社会协会年会之后,差不多就向这个领域告别了。从美国宪法我又慢慢转向中国宪法问题,宪法司法问题和香港问题为我对中国宪法的思考提供了动力。有了这样一个大致的轮廓,就可以看出,我们无法笼统比较国内法理学和国际法理学问题。

 

您在研究生期间与不同学科的老师都有过交往,那么您研究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是怎样的呢?

 

我觉得,并不存在单纯的法学研究方法,也不能用一个方法研究所有的研究。首先要明确,研究的问题是什么。有了问题才能想方法解决。只有方法和问题结合在一起,方法才有意义。

 

您现在是中青年学者的代表性人物,那您认为现在的中青年学者处于一个怎样的学术地位?

 

首先,学术本身是不断超越的。如果后面的学者总觉得前面的学者难以超越,那么关注的视野就会越来越窄,不是研究整体性问题,而变得领域越来越窄,就调解研究调解,就法制史研究法制史,而不考虑为什么要研究这个学科,这些问题与一些根本性问题存在怎样的关联。我讲的不仅仅是我们超越前代,后代超越我们,也是一样的。

 

第二点,自己能不能超越自己。这一点非常重要。无论对于已经成名的学者,还是目前正在努力的学者,都是一样的。有的人起点很高,但是过了二十年,发现他讲的还是当年的东西。有的人可以成为你一辈子的导师,你可以跟着他,你在想,他也在不断想,总是在不断地推进。我也经常问我自己,能不能超越自己。在思考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能不能超过自己。不过,现在我们看到的现状是有不少人从成名的那一刻起,学术就差不多要停止了。

 

您身处法理学界,法理学在哪些领域还能获得突破?

 

虽然我自己身在法理学界,但我自己很难界定什么是法理学。如果一定要做一个界定,那么就等于认定,这个范围就是法理学,范围以外的就不能涉足了。

 

我自己研究的领域也有一些变化。我硕士博士阶段主要研究的法律社会学,但是博士以后我就基本不研究法律社会学,以后我就转向到宪法学、政治哲学上的问题。在思考问题的过程中,会发现之前法律社会学的东西没法满足,因此不得不转向思考一些政治哲学、宪政学的问题。当然也不是说从法理领域转到了宪法领域。目前宪法学界讨论的问题和我自己关心和讨论的问题并不一样。

 

至于法理学中新领域的开拓,其实根本没有什么领域是新领域。我给中国法理学画一个简单的研究地图,一共包括三块。第一块是最主流的关于意识形态的讨论,比如当年的 「法制」与「法治」问题,「市场经济是不是法制经济」问题等等,不管是科学发展观还是和谐社会,只要中央提出一个新的政策,马上会有大量法理学论文生产出来。这一块由来已久,而且是很重要的一块。

 

除此之外,目前的格局基本上两分天下:一是苏力等人持续推动的法律经济学和法律社会学研究,目前这个领域的人也最多,最有活力。二是邓正来等人推动的美国法哲学研究和郑永流和舒国滢等推动的德国法哲学研究。这两种研究对面临着自己的问题。

 

就前一种研究而言,变成了缺乏思想动力的常规研究。比如调解研究,目前的研究出了文献和案例材料有所改变以外,在问题意识上和我十年前做调解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不如那个时候。在这个领域,我曾经提出了一个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双向运动」,即法理学者在深入部门法,而部门法在深入法理学领域,比如目前法律社会学研究中比较优秀的学者往往是诉讼法、刑法和行政法领域的学者,而苏力和凌斌也不断介入对部门法中具体案件的讨论。但是,除了这些常规研究之外,如何思考中国的重大问题,比如说「中国崛起」问题。最近北大法学院组织了「和平崛起与中国法理学问题」的学术研讨会,你会发现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我们的法律社会学基本上无能为力,这就意味着法理学必须超越法律社会学的思考。这意味着要进入到法哲学领域。

 

可是,就第二个领域而言,对美国法哲学的理解比如理解美国宪法、美国政治,同样对德国法哲学的理解,除了要理解德国哲学传统和注释法学传统,还必须理解欧洲政治。这其实对法理学研究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更大的问题上,上述两个领域如何结合起来?对中国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发掘出的问题,如何上升到法哲学的高度来思考。比如,如何在法哲学的意义上总结中国过去的司法改革以及目前的新发展?这无疑是未来需要思考的。

 

从目前的状况看,学者们不大关注第二个领域,更倾向于关注中国问题,或者法律社会学。这似乎说明一个问题,我们法理学界可能变得越来越保守了。有的人会说,像八十年代那样关注西方,谈西方太多了,应关注中国本土的东西。但事实上,我们对中国问题的理解仍然需要借助对整个世界的理解。比较之下,我们对西方的那一套,其实理解得很浅薄,反而越到今天,对西方的理解越简单化了,以至于很容易对中国的理解也越来越简单化。

 

您理想的学术环境、学术氛围,应该是怎样一种状态?

 

很简单,就看两个搞学问的人坐在一起聊什么。这是一个标准,可以去衡量每一个院校的学术环境。如果两个人坐在一起不讨论学问,而完全陷入诸如房子、课题、学界逸事等等,可能就有问题。如果在校园中两个人肆无忌惮地争论一个学术问题,而周围的老师和学生又不觉得奇怪,那这当然理想了。就这一点而言,北大确实是最好的环境了。可惜,这样的环境受到社会大气候的影响,尤其法学院之间的竞相用房子、票子、位子「挖」人,使得学者越来越变得和明星一样了。这样,社会标准慢慢取代了学院自身的标准,使得「优秀学者」与「知名学者」之间出现了分裂,甚至用「知名学者」的标准来取代「优秀学者」。因此,什么时候大学、学院与社会之间竖立起一种知识上的相对隔离,就像司法应当与社会形成一定的隔离一样,那么我们的学术才能真正有所起色,就像我们的司法公正才能真正有所根基。

 

最后的问题,是有关我们这些年轻学子的。能向我们法科学生推荐一些书目吗?

 

我前面说了,推荐书目是很负责任的。我可以把无法挑剔的经典书目开列一大堆,不能说我有什么错,但这样推荐毫无意义。这也是我的读书经验告诉我的。推荐书就如同医生看病,必须对症下药,否则就是多运动、多吃蔬菜之类的保健训导,谁都会。因此,推荐书一定是在课堂中,在具体的教学环境中,针对不同的学生和不同问题,去推荐阅读。北京读书的好处就在于有不同的读书小组,认真阅读经典,讨论问题。

 

您从自身经验出发,对现在的学生提出一点建议和期望。

 

做老师的也是一路从学生走过来的。如果能够总结一点经验的话,对学生有两个建议。第一,一定要把读书和做人联系在一起。我自己在 80 年代时,只顾读书,其他一切都不管;在 90 年代受到后现代思潮的影响比较大,人生中多有一份虚无感和荒诞感。直到前些年,才开始真正严肃认真地思考人生问题。这个问题才是根本的问题,读书不过做人的一种方式而已。第二,要把思考和研究区别开来。做研究往往是职业所需要,但是思考不应当受到职业的限制。所以,一个坐机关、做文案的人,完全可以去阅读和思考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也可能是真正重要的事情。因此,不要把读书看作是为了作学问,读书应当为了有助于思考人生。即使对于作学问而言,读书也不同于研究。为了研究,可能要读大量的资料,但是读柏拉图的书,读孔子的书,不一定就是为了写关于柏拉图和孔子的论文。现在学生们都太功利,不太理解人生与职业的关系、读书与人生的关系、思考与研究的关系。

 

我们现在这些学生,本科愁就业,研究生愁是否考博,即使有意从事学术,生存压力比较大,觉得从事学术不太现实。

 

社会大环境如此。这一点,我们比你们的环境要好。但是,撇开社会大环境,其实做学术、做律师、做法官等等,不过是职业的方便、生活的便利选择而言,无论哪一行,关键要做得好。你会发现,凡是能够做得好的,都有一个共同的品质,那就是心无杂念、镇定自若。目标定了什么都不在乎,把一切都放在一边,把所有精力都放在目标上。

 

现在的学生,欲望太多,想要的太多,但又往往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四年本科什么都想干,又不知道真正想要什么,结果搞得整天惶惶不可终日。想读书,又怕找不到工作,想搞社会活动,有发现耽误了读书,到最后只能等待命运的安排,该去哪里就去哪里。其实,既然自己决定不了命运,何不干脆踏踏实实读几年书再说呢?

 

目前,大学生最大的问题是不读书,不想问题,热衷于社团活动,内心里空空荡荡。这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多少人忙忙碌碌,内心里却空空荡荡,内心的恐惧随着财富和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其实,大学的真正意义在于帮助年轻人思考一些人生的根本:我们生活在怎样的时代和环境之中,我们为什么要这么活着?怎样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我们究竟如何才能有所贡献?为什么要作出这些贡献?究竟什么是幸福?死亡对于每一个人意味着什么?究竟应当如何面对死亡?等等。

 

之所以说这些问题是人生的根本,是因为人不能依靠本能生活,而必须依靠思想,这是人与动物的区别所在,也是一个受教育的和没有受教育的区别所在。其实,大学生毕业之后,由于工作、家庭等等的世俗事务的迫切要求,反而被社会裹挟着走,顾不了思考这些根本问题。但恰恰在这时候,人们才真正面临这样的问题:工作、失业、疾病、官司、死亡等等,人生的种种痛苦接踵而来,大学最美丽的时光已经不再。而面对这些问题,往往要依赖在大学时代的思考提供解决的思路,奠定生活的基本品质。因此,大学时候思考这些根本问题似乎对于毕业找工作没有帮助,但恰恰是晴天备伞,会受益终生。因此,大学对一个人的帮助不仅是找一份职业,而是帮助他奠定对人生基本问题的思考,奠定一个人最基本的伦理品质。

 

就拿我们法律职业来说,大家都说谈到目前法律职业伦理的匮乏,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去思考人生的根本问题,不能理解生命的意义,对人生没有基本的信仰或信念,职业伦理培养最终也是一句空话。法律职业需要职业伦理的支撑,职业伦理需要人生信念或信仰的支撑,而人生信念或信仰需要大学教育来帮助探索和确立。但是,如果大学教育要奠定人生的信仰和信念,就需要把一个人的思考和生命融入到延绵不绝的历史长河中,这恰恰是大学通识教育或者经典阅读的意义所在。而我们今天的法学教育已经越来越职业化,越来越单薄,与大学的名称越来越不相匹配。

 

采访编辑:卢然、董能

本文摘自微信公众号“麦读”


201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