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判决┃判赔额过亿知识产权案件合集(2020-2024)
在司法实践中,对知识产权案件赔偿额的计算既要确保权利人的创新成果得到充分保护,又要防止赔偿数额过高导致的市场失衡,以此来平衡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时如何准确界定侵权行为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如何合理地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等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究。鉴于此,知产财经特整合了全国各地法院在2020年至2024年期间判决的14起判赔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件,以飨读者。(点击阅读原文获取完整表格及判决书)
案例名称 |
审理法院及案号 |
判赔额 |
“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四川金某化工公司、北京烨某科技公司与山东华某化工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及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最高人民法院 (2020)最高法知民终1559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541号 |
专利案判赔1.2亿元,技术秘密案判赔0.98亿元,两案合计判赔2.18亿元,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 |
奥克斯公司与格力公司、天泽维修部、天猫公司、苏宁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浙02民初165号、(2019)浙02民初183号 |
两案共判赔约1.6亿元的判决,二审撤销 |
四川鑫某甲门业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万象顾某金属门厂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
最高人民法院 (2022)最高法民终209号 |
1亿元 |
宁波奇某电器有限公司、龚某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
最高人民法院 (2022)最高法民终312号 |
1亿元 |
镇江昊旭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镇江施耐德电器有限公司、陈跃宏与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初8号、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民终351号 |
1.06亿元 |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商标权纠纷案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暂无) |
六加多宝公司赔偿3.17亿元 |
郎酒诉夜郎古酒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川05知民初5号 |
1.96亿元 |
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欣晨新技术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最高人民法院 (2020)最高法知民终1667号 |
1.59亿元 |
“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四川金某化工公司、北京烨某科技公司与山东华某化工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及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最高人民法院 (2020)最高法知民终1559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541号 |
专利案判赔1.2亿元,技术秘密案判赔0.98亿元,两案合计判赔2.18亿元,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 |
陈某、运城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最高人民法院 (2022)最高法知民终816号 |
2.01亿元 |
浙江吉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威某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威某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威某智慧出行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威某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最高人民法院 (2023)最高法知民终1590号 |
6.37亿元 |
江苏某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诉某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某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
最高人民法院 (2021)最高法知民终809号 |
2亿元 |
陕西文投(影视)银海投资有限公司与吴毅、新余上善若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赣05民初8号 |
1.2亿元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与汕头市龙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人陈某甲等犯侵犯著作权案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处罚金6.38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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